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,設董事七至九人,含獨立董事三名,任期為三年,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,另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。董事組織董事會,負責決議執行公司業務有關重要事項,並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,互選一人為董事長,另得選一人為副董事長。董事長代表公司綜理一切業務。